最新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文章来源:肺曲菌病   发布时间:2016-10-14 21:02:22   点击数:
                   ?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呼吸系统疾病      

一、哮喘(成人)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气道的炎症细胞和结构细胞(如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平滑肌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患。此慢性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通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并引起反复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

      1.糖皮质激素是目前最有效的控制气道炎症的药物。2.哮喘的治疗目标是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哮喘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定期随访、评估及监测患者哮喘控制程度,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修订治疗方案。4.应避开过敏原及触发因素,加强患者教育。5.抗生素仅在有感染指征时使用。6.危重哮喘急性发作经规范药物治疗后仍无改善甚至持续恶化者,应及时给予呼吸支持治疗。          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是哮喘长期治疗的首选药物。急性哮喘发作可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2.给药途径包括吸入、口服和静脉应用。非应急治疗时吸入给药为首选途径。3.绝大多数慢性持续哮喘患者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于每天使用μg的布地奈德)即可较好地控制。一般中重度持续哮喘可选用吸入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联合制剂。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逐步减量,直至达到吸入糖皮质激素的最小有效剂量。在哮喘控制不理想时,需及时评估,上调治疗,症状急性恶化,可将吸入糖皮质激素增加4倍,连续应用7~14天。4.哮喘轻中度急性发作可口服糖皮质激素。参考剂量为:泼尼松或泼尼松龙20~40mg/d,5~7天,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停用,可根据病情的严重度适当调整剂量和疗程,也可以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2~4mg/d治疗。严重急性哮喘发作时,静脉及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mg/d)或甲泼尼龙(40~mg/d),无糖皮质激素依赖倾向者可在短期内停药,有糖皮质激素依赖倾向者可适当延长给药时间,控制哮喘症状后逐渐减量。不推荐长期使用地塞米松。对未控制和急性加重的难治性哮喘患者,可先给予较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控制症状,再逐渐减少剂量,用最低剂量维持治疗。此外,应同时给予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以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维持剂量。

5.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吸药后应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亦可能出现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

                    

二、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ABPA)是人体对寄生于支气管内的曲菌抗原发生变态反应引起的一种疾病。ABPA在急性发作期有喘息、发热、咳嗽、咳痰及咯血等症状,慢性期表现为肺纤维化和支气管扩张。

          1.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辅助抗真菌药物(如伊曲康唑)。2.根据病程分期决定治疗方案。3.应避免暴露于高浓度曲霉菌环境。4.治疗伴随的其他疾病,如变应性鼻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等。          1.首选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1)急性期推荐剂量:一般泼尼松0.5mg?kg-1?d-1,2周后改为0.5mg/kg隔日口服,一般疗程3个月左右,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糖皮质激素剂量和疗程。急性期症状严重者最初2周泼尼松剂量可提高至40~60mg/d,疗程亦可视病情适当延长。减量应根据症状、胸部影像检查和总IgE水平酌定。(2)慢性糖皮质激素依赖期和肺纤维化期患者可能需要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提倡隔日服药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2.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可改善哮喘症状,但不影响肺部浸润的吸收。                    三、结节病

结节病是一种原因不明、以非干酪性坏死肉芽肿为病理特征的系统性疾病。常侵犯肺、双侧肺门淋巴结,临床上90%以上有肺的改变,其次是皮肤和眼的病变,浅表淋巴结、肝、脾、肾、骨髓、神经系统、心脏等几乎全身每个器官均可受累。

    

      1.治疗方案制订前需进行个体评估,包括受累脏器的范围和严重度、分期以及预期治疗效果等。2.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适应证:(1)明显呼吸道症状(如咳嗽、气短、胸痛),或病情进展的Ⅱ期以及Ⅲ期患者;(2)胸部影像学进行性恶化或伴进行性肺功能损害者;(3)侵及肺外器官,如心脏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或伴视力损害的眼部受累,或持续性高钙血症。3.如已经存在晚期肺纤维化,其治疗重点应加强支持治疗和对症处理。如有指征可考虑行肺移植术。4.无症状的Ⅰ期患者不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无症状的Ⅱ期或Ⅲ期患者,如果仅存在肺功能轻度异常而且病情稳定者不主张过于积极地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可保持动态随访,有明显适应证时应及时应用。          1.首选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参考初始剂量为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甲泼尼龙或泼尼松龙)20~40mg/d(或0.5mg?kg-1?d-1)。治疗4周后评估疗效,如有效,则逐渐减量至维持剂量。疗程6~24个月,一般至少1年。2.如停药后病情复发,再次糖皮质激素治疗仍然有效,并在必要时加用免疫抑制剂。3.吸入糖皮质激素无明显获益,但对于有气道黏膜受累的患者可能有一定疗效。              

        

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是一种具有气流受限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气流受限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与肺部对香烟烟雾等有害气体或有害颗粒的异常炎症反应有关。COPD主要累及肺脏,但也可引起全身(或称肺外)的不良反应。

          1.根据分期和严重度分级确定治疗方案。2.COPD稳定期:包括患者教育与管理、避免危险因素、支气管舒张剂及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等药物治疗,以及氧疗、康复治疗等。3.COPD急性加重期院外治疗:首先确定COPD急性加重的原因和严重性评价。除支气管舒张剂外可考虑口服糖皮质激素。4.COPD急性加重期住院治疗:控制性氧疗、抗感染、支气管舒张剂、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及呼吸支持疗法等。      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适用于(1)COPD稳定期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50%预计值(Ⅲ级和Ⅳ级COPD)并且有临床症状者;(2)反复急性加重的COPD患者。2.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联合制剂比单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效果好。部分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可选用糖皮质激素联合β2-受体激动剂雾化吸入。3.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对COPD急性加重期治疗有益。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较适用于COPD急性加重期的治疗,可加抗胆碱能药物;较为严重者也可考虑静脉滴注茶碱类药物。COPD加重期住院患者宜在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基础上,口服或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要权衡疗效及安全性决定用量。参考剂量:泼尼松或泼尼松龙20~40mg/d,口服,连用5~10天后逐渐减量停药。或静脉给予甲泼尼龙40mg/d,2~5天后改为口服,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糖皮质激素剂量和疗程。对COPD患者不推荐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4.对于COPD患者,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吸药后应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                

五、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是一种以气道嗜酸性粒细胞浸润为特征的非哮喘性支气管炎。临床表现为慢性咳嗽,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比例≥2.5%,无气道高反应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无效,对糖皮质激素治疗反应良好。

    

      1.避免接触变应原。2.吸入糖皮质激素是目前治疗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的主要药物。          1.糖皮质激素是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的一线治疗。2.参考治疗方案:(1)通常采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为倍氯米松~μg/次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每天2次,持续应用4周以上。(2)初始治疗可联合应用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每天10~20mg,持续3~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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