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助学贷款还款及到期还款提醒

文章来源:肺曲菌病   发布时间:2022-5-7 13:52:37   点击数:
 北京重点荨麻疹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a_yqhg/210414/8846498.html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还款不承担任何利息,8月16日开始产生利息,利息每月产生一次,毕业后三年内每年11月16--12月10日为偿还利息,12月20日为银行结算日第四年开始根据在校期间贷款总和及贷款年限进行分期每年进行本息结算,时间同上,贷款年限到期的最后一年还款时间为8月16日--9月10日,9月20日为银行结算日!

就做信息变更是指因升学,服兵役,休学等原因在校状态发生变化,出具相关材料在当年的9月30日完成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之前贷款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本人不承担利息,贷款年限不能变更,还需到期进行偿还,如果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变更的,所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承担!

提前还款的,可以先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   

毕业当年:8月16日开始计息,到12月20日,共天。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   

毕业次年: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   

毕业第三年:利息与毕业次年的利息一致,然后开始等额还本。

毕业第四年至到期:每年的利息计算时扣除已还的本金。

注:   

1、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还会产生罚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罚息为基准利率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罚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不会产生复利,只按贷款金额计算利息。   

3、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不会计算未满期阶段的利息。

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此项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合同签订年限到期一年的9月20日为本息结算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四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不过,为了保证银行顺利扣款,借款学生最好在当月15日前将贷款本息存入指定账户,若扣款不成功,则视借款学生放弃提前还款申请。

  1、正常还款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借款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合同签订年限到期一年的9月20日为本息结算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8月16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毕业当年12月20日和次年12月20日为宽限期,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本金偿还

  从毕业第四年开始的每年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合同年限到期当年的9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特别注意

  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三)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可联系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借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次年1月1日起,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2、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一笔借款的还款行为。

  (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日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特别注意

  (1)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2)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为方便助学贷款学生在以后的贷款操作中及时解决问题,请已经

转载请注明:http://www.nwmcm.com/jbby/12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