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公路
通行等事宜的通告鄂新疫指发[]65号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决定从年2月17日0:0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为保障政策落实,避免道路拥堵,降低安全风险,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月17日0:00时前,倡议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勿从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入口驶入或驶出高速公路。
二、倡议所有货物运输车辆错峰出行,避免造成收费站路口拥堵。
三、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增加路面和一线工作力量,做好车辆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正常通行。
四、各工矿企业、场站要强化管控措施,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行为,避免造成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16日
END
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贺龙刘捷
校对:李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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